宜昌市出台实施意见 3年内引进10万名大学生
发布日期:2018-04-09 15:48   访问次数:  信息来源:三峡日报    字号:[    ]
  近日,宜昌市面向经济工作主战场,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拟3年内吸引10万名大学生扎根宜昌。
  根据《实施意见》,来宜初期,大学生将在落户和住房上享受更多便利。凭毕业证,即可申请落户,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户口随迁。毕业2年以内的大学生享受公租房相关政策,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大学生(含高职)及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分别减免50%、60%租金,租房居住的仍按同等标准给予租赁补贴。毕业5年以内首次在各县市区就业创业满一年的大学生,将可以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、不超过3年的生活补贴。
  大力支持大学生到基层一线创新创业。对于有志于创办企业、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、成立社会组织的大学生,将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、一次性创业补贴、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。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,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。近3年,我市已为3669名大学生落实创业扶持资金2359万元。
  在传统服务项目基础上,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设置“乡村振兴专技岗”。面向本县市区户籍或在本地区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,按每年每个乡镇3至5人的规模招聘使用,管理政策比照“三支一扶”执行。还将面向本县市区户籍或在本地区长期生活的大学生,招聘“大学生扶贫村官”,专用于承担精准扶贫具体服务性工作,聘期3年,管理政策比照大学生村官执行。
  在服务基层项目期间,将为大学生量身定制“基层大学生成长计划”,畅通发展渠道,鼓励各地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进入县、乡领导班子。服务期满,各县市区将专门征集事业单位空缺岗位,对大学生进行定向招聘。
  据悉,近五年,我市制定实施一系列吸引大学生人才资源、促进创业就业的政策性文件,效果明显。大学生从业人员新增8.1万人,全市大学程度从业人员达到43.8万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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